牛亚雄律师
主任

牛亚雄:张家口刑事辩护律师,专注刑事领域护航当事人权益

2026-11-01 0 次 本站

在法律界,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——牛亚雄。他毕业于河北大学,法学学士,中共党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,现任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。从业近十年,牛亚雄带领团队承接了大量刑事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,尤其擅长刑事案件辩护。

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

牛亚雄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自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,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,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、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,如任某全非法采矿案、郝某宙涉黑案件、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等。此外,他还承办了大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劳动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、婚姻纠纷等案件,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可观的经济补偿和赔偿,赢得了广泛认可。

典型案例解析

案例一:维权与敲诈的一线之隔

案情简介

当事人冯某通过网络自学消费维权知识,在学校周边的便利店购买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家的“三无”玩具,并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,最终与店铺协商退赔。然而,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冯某刑事拘留,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
辩护思路

牛亚雄律师接受委托后,进行了深入分析,提出了五层递进论证:

定性之争:冯某的行为有真实权利基础,维权手段合法,索赔数额与诉求相当,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。
数额之辨:涉案总额仅数百元,远未达到河北省敲诈勒索“数额较大”的起点3000元。
地位之析:冯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依法应认定为从犯。
危险之断:冯某系初犯、无前科劣迹,认罪认罚,积极退赔,明显不具有社会危险性。
政策之援:援引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,论证本案应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。

结果

检察机关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后,认为冯某不符合逮捕条件,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,冯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案例二:正当防卫的辩护

文章插图

案情简介

2026年2月18日,武某因亲家陈某闯入家中并持械行凶,被迫反抗致陈某轻伤一级。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,并被批准逮捕。

辩护难点

律师接案后,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,核心观点是武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,依法不负刑事责任。然而,首次审查被驳回,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正当防卫,且未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,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。

破局关键

用客观证据锁定真相:阅卷发现陈某在公安询问时曾承认改锥系其自带,后续笔录却全盘翻供。律师申请对涉案改锥进行指纹显现、提取及同一性比对,并调取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资料。
促成刑事和解:积极促成双方家属沟通,达成刑事和解,陈某出具《刑事谅解书》并请求从宽处理。
再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:围绕新证据出现、当事人年迈无前科无社会危险性、正当防卫成立、身受重伤不宜羁押、“少捕慎诉慎押”政策五个方面全面论证。

结果

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建议对武某适用缓刑,武某成功取保候审。

案例三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功辩护

案情简介

2026年9月2日,张某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张某常年在境外经商,涉案资金约7.2万元被认定系上游诈骗犯罪所得。

辩护支点

主观明知存疑:张某有正当、稳定的海外经营背景,对资金来源具有合理信赖,主观“明知”存在重大合理怀疑。
金额未达“情节严重”:涉案金额远低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升档标准。
无社会危险性:张某系初犯、偶犯,认罪悔罪,本人及家属自愿全额退赃退赔、积极争取被害人谅解。

关键动作

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;公安报捕后,又赶在审查逮捕的法定期限内,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,并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陈述意见。

结果

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,张某成功取保候审。

办案心得

牛亚雄律师表示,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关键时刻能否让司法回归“准确适用法律”的本位。每一个案件的成功辩护,都是对法律精神的捍卫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。他强调,律师必须精准把握法律细节,善于运用刑事司法政策,才能在黄金救援期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宝贵的自由。

牛亚雄律师将继续以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,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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